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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苏北计划”暨 “淮上英才计划”急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做好2014年度“苏北计划”暨 
                  “淮上英才计划”急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才办,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我市2014年度“苏北计划”暨“淮上英才计划”急需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资助标准
自主创业和企业引进类人才的申报条件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4〕5号)执行,民营企业引进的名校优生人才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学历(985高校);事业单位引进类人才需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创新平台引进类人才指根据市政府与大院名校战略协议共建的科技创新载体全职引进的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上述人才均要求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http://www.jsrcsb.cn)进行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县区人才办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关系合同(确保自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企业营业执照,不受注册资金限制企业的资质证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用合同或任命书(确保自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创新平台引进人才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关系合同(确保自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创新载体的有关资质证明,个人正式进编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来淮次月起连续缴纳社保的详细清单(盖章有效)。具有海外学历的人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申报人请于4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县(区)人才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各有关单位请于4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附件证明材料一份、申报情况汇总表(附Excel电子文档)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联系人:伍华乔,联系电话:83606835、8392035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4〕5号)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
引进计划的通知
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人才办:
现将2014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具体条件
申报2014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应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苏北各类企业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名校优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企业引进的人才,已与苏北企业签订工作合同,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所在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不含外地企业在苏北设立的分公司);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或列入各省辖市人才引进计划的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不受注册资金限制。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博士计划”以及市县引才计划的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申报“双创计划”人才或团队、“博士计划”的,不能申报。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如确为苏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人才,需报省人才办审核同意。
二、支持措施
对引进人才,按学士、硕士、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内分别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
三、遴选程序
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由苏北各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 材料申报。苏北各市根据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网上申报评审系统(http://www.jsrcsb.cn)统一申报。
2. 受理核查。各市人才办负责受理材料申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 组织评审。各市人才办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上报省人才办。
4. 复核审查。省人才办对各市上报的资助人选进行复核。
5. 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在江苏人才工作网上进行公示。
6. 发文公布。发文公布资助对象。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把实施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作为加快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机遇,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申报质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严控申报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3.规范资金管理。要按照《关于印发〈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4〕148号)要求,坚持专款专用,加强对引才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网上统一申报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市将拟资助人选名单于2014年6月1日前报省人才办。
徐州市咨询电话:0516-83751725;
连云港市咨询电话:0518-85804232;
淮安市咨询电话:0517-83920353;
盐城市咨询电话:0515-88191813;
宿迁市咨询电话:0527-84368782;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83309766。

附件:1.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自主创业
类)
2.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企业引进
类)
3.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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