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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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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4〕21号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以及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4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9月24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职称申报超过5人的,原则上由单位集中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报送要求,仍按楚人发[2009]34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和相关文件可从[email protected]中下载,密码85912949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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